:::功能操作區
  1. 服務項目:本項便民服務措施係以在新北市區道路上,隨地拋棄一般廢棄物(如:菸蒂、垃圾包、吐痰/檳榔渣、張貼廣告……等)及經由影片採證之逕行舉發案件為主 。
  2. 服務區域:登錄之身份證字號且違規地點於新北市範圍內。
  3. 通知對象:本項作業係以通知車主為主,未經車主同意而自行申辦者,將負相關法律責任。
  4. 服務目的: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逕行舉發案件寄發通知單之作業時程約需30天,爰本項提供簡訊提醒之服務措施,係讓車主於收到舉發通知單前,7日內事先得知違規狀況,可避免重複違規。
  5. 若帳號資訊異動(例:過戶、增加或更改行動電話號碼)時,必須進入本項簡訊服務系統,主動申請停止本項便民服務措施。

:::網站簡介及網站地圖